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公安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48号)
市公安局:
报来《郴州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和行政(许可)中心设立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市公安局有关支队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年审、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事项除外)归并划入警令部;警令部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公安局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年审、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事项除外)。局机关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不变。
以上意见不另行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年审、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归集到行政审批科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1.行政许可事项:
(1)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邮政局所、农村信用社)、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3)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6)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7)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
(8)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9)B级爆破、城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文物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爆破作业审批;
(10)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及准购证核发;
(11)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13)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