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民政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50号)
市民政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和审批科设立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有关科室、市老龄办和市殡葬管理处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和年检年审、行政服务等方面的职责,设立行政审批科;民间组织管理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职责并入行政审批科,保留民间组织管理科牌子,对外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民政局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和年检年审、行政服务等事项。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在局机关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中调剂。
以上意见不另行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和年检年审、行政服务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和注销;
3.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4.建设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2.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核发。
(三)行政确认和年检年审事项:
1.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
2.社会团体年检;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四)行政服务事项:
颁发《老年人优待证》。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和年审年检事项调整和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