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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交通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交通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56号)


市交通局(含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等单位有关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设立市交通局行政审批科;计划基建统计科职责并入行政审批科,保留计划基建统计科牌子。行政审批科(计划基建统计科)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交通局(含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有关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交通计划、基建、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在市交通局机关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内调剂。

  以上意见不另行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局(含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市交通局行政许可事项:

  1.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2.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人员上岗资格证核发;

  3.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可。

  (二)市运管处行政许可事项: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2.道路客运班线许可;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5.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6.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7.经营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上岗资格证核发;

  8.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

  9.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三)市地方海事局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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