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水利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17.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18.水工程防洪规划审批;

  19.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核。

  (二)年审年检事项:

  1.取水许可年审;

  2.大坝注册登记。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水资源费;

  2.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3.水土流失防治费;

  4.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5.河道采沙管理费;

  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溉工程设施开发补偿费。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年审年检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应进驻3人(含行政审批科科长)。

  (二)配置给你局行政审批科办事窗口座位3个,工作电脑3台,打印机1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他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科长作为你局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必须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

  (二)你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对行政审批科科长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样本见附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锋,联系电话:2877223)。你局报送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经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可后再形成正式文书开始实施。

  (三)国家、省里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调整的,以国家、省里调整后的事项为准。

  (四)你局承担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从相关科室和单位剥离归并到行政审批科后,相关科室和单位不再承担行政审批工作。你局的行政审批(许可)专用章由行政审批科负责保管和使用。

  附件:《行政审批授权书》(样本)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