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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1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15.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16.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17.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18.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9.市城市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20.工程建设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

  21.二、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二)年审年检事项:

  1.二、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

  2.出租汽车营运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3.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复审。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占道费、挖掘修复费;

  2.异地绿化费。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年审年检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应进驻6人(含行政审批科科长)。

  (二)配置给你局行政审批科办事窗口座位6个,工作电脑6台,打印机3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他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科长作为你局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必须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

  (二)你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对行政审批科科长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样本见附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锋,联系电话:2877223)。你局报送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经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可后再形成正式文书开始实施。

  (三)国家、省里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调整的,以国家、省里调整后的事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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