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规划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72号)
市规划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有关科室的行政许可及建制镇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备案、受理建设用地条件和建设工程条件下达、建设项目开工前现场放线定位、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等职责,设立行政审批科。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规划局的行政许可及与行政许可相关的部分事项(上述所指)。撤销建筑规划科、用地规划科,其除行政审批职责以外的职责合并,组建规划管理科。局机关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不变。
以上意见不另行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及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2.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3.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城市、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许可;
5.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6.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房屋使用性质审批;
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8.因工程建设改装、撤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与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联合审批)。
(二)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事项:
1.建制镇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备案;
2.建设项目开工前现场放线定位;
3.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及与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调整、办事流程的优化及办结时限的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