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归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交易分中心的事项
1.非行政许可备案事项:
(1)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2)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2.行政确认事项:
(1)房地产交易;
(2)房屋登记;
(3)房产抵押登记(暂在分中心办理)。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房屋登记费。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应进驻4人(含行政审批科科长)。
(二)配置给你局行政审批科办事窗口座位4个,工作电脑4台,打印机2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它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科长作为你局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必须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
(二)你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对行政审批科科长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样本见附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锋,联系电话:2877223)。你局报送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经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可后再形成正式文书开始实施。
(三)国家、省里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调整的,以国家、省里调整后的事项为准。
(四)你局承担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从相关科室和单位剥离归并到行政审批科后,相关科室和单位不再承担行政审批工作。你局的行政审批(许可)专用章由行政审批科负责保管和使用。
附件:《行政审批授权书》(样本)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郴州市房产局行政审批授权书
(样本)
经市人民政府审定,本
集中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服务、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项(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