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房产管理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75号)
市房产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和审批科设立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有关科室和所属单位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服务、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设立行政审批科,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房产管理局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服务、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在局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内调剂。撤销工程技术科,其职责并入办公室。
以上意见不另行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服务、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归集到行政审批科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服务、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1.行政许可事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
(2)城市房屋拆迁许可;
(3)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认定;
(4)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5)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6)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认定;
(7)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认定。
2.非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服务事项:
(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备案;
(2)房产估价报告书备案;
(3)房屋白蚁防治受理。
3.年审年检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年检。
4.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白蚁预防费;
(2)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年审年检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