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畜牧水产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79号)
市畜牧水产局:
报来《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初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设立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的职责并入行政审批科,保留政策法规科牌子。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畜牧水产局的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初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畜牧水产政策法规方面的工作。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在局机关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内调剂。
以上意见不另行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许可初审、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水产苗种生产及进口审批;
2.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3.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4.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
5.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7.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8.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9.畜禽人工授精员证核发;
10.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审批;
11.渔业船舶登记发证、牌照核发。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与教育、质监部门联合审批)。
(三)行政许可初审事项: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四)年审年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