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81号)
市人防办: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和行政审批科设立方案》(郴防办字〔2009〕71号)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调整意见
整合有关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职责,设立行政审批科;工程管理科职责并入行政审批科,保留工程管理科牌子。行政审批科(工程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人防办有关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人防工程方面的管理工作。其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在办机关核定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总额内调剂。
以上意见不另行文,在政府机构改革“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
二、你办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拆除人防工程审批;
2.单独修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3.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
4.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1.人防设施毁损赔(补)偿费;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你办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
三、你办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办行政审批科应进驻3人(含行政审批科科长)。
(二)配置给你办行政审批科窗口工作座位3个,工作电脑3台,打印机1台。工作电话由你办自行装配,其他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办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