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86号)
市工商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郴工商办字〔2009〕165号)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所有行政许可、年审年检、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收费事项归并到注册登记分局。由注册登记分局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工商局的所有行政许可、年检年审、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注册登记分局的行政许可、年检年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企业核准登记(含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企业名称预核准);
2.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
3.商品展销会登记;
4.户外广告登记;
5.个体工商户登记;
6.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准;
7.烟草广告审批。
(二)年检年审事项:
1.企业年度检验;
2.个体工商户验照。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1.企业注册登记费;
2.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3.经济合同仲裁和鉴证费;
4.商标业务收费;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负责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工本费。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年审年检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再进行,并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注册登记分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共16人(含注册登记分局局长)。
(二)配置给你局办事窗口工作座位16个,工作电脑16台,打印机4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他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