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87号)
市质监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和审批科设立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设立行政审批科的意见。你局所有行政许可、年审年检、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归并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的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质监局的所有行政许可、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核准;
2.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3.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4.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和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和样机试验合格证书核发;
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6.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
7.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准。
(二)年审年检事项:
1.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3.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备案;
4.生产许可证受理及年度报告审查。
(三)行政服务事项:
1.组织机构证书核准;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告知受理;
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按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执行。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年审年检事项的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压缩等工作,待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再进行,并另行发文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