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国家税务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88号)
市国家税务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职能归并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将北湖区分局、苏仙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的职能归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的职责是:根据授权,受理并组织办理市国税局的税务登记和其他事项的审批、服务、收费等工作。
二、你局归集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窗口的税务登记、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一)税务登记相关事项:
1.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临时、无证纳税人)(即办);
2.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简易处罚(即办);
3.注销税务登记(即办);
4.变更税务登记;
5.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6.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7.遗失税务证件补办;
8.证件重新发放。
(二)年审年检事项:
税务登记证年检。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2.税务登记验证收费。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应进驻3人。
(二)配置给你局办事窗口工作座位3个,工作电脑3台,打印机2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它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你局纳税服务科要派驻一名负责人作为你局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