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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气象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郴州市气象局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294号)


市气象局:

  报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收悉。根据《郴州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郴办字〔2009〕8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在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行政审批科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市气象局的行政许可及收费事项。

  二、你局继续保留实施并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的行政许可事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你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办事流程优化及办结时限的压缩等工作,待行政审批科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再进行,并另行文予以明确。

  三、你局应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数量及行政审批窗口配置、办公用品配置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应进驻3人(含行政审批科科长)。

  (二)配置给你局行政审批科办事窗口工作座位3个,工作电脑3台,打印机1台。工作电话由你局自行装配,其他办公用品及电脑周边设备、耗材配置以及电脑、打印机等有关设备维修由你局自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你局行政审批科必须于2009年11月15日前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科科长作为你局的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必须常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

  (二)你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对行政审批科科长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样本见附件)必须于2009年11月10日前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唐锋,联系电话:2877223)。你局报送的《行政审批授权书》(送审稿)经市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可后再形成正式文书开始实施。

  (三)国家、省里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事项及收费事项进行调整的,以国家、省里调整后的事项为准。

  (四)你局承担的有关行政审批职能从相关科室剥离归并到行政审批科后,相关科室不再承担行政审批工作。你局的行政审批(许可)专用章由行政审批科负责保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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