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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2009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


  二、审核和发放

  1.新闻记者证审核换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

  2.我局受新闻出版总署委托负责核发本省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证,各新闻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所属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后,按照通知要求向我局申报、领取新闻记者证。

  3.各新闻机构负责统一收回旧版新闻记者证,并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交由我局统一销毁,同时按照新闻记者证发放条件对其新闻采编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统一申领新闻记者证。

  4.新闻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经批准设立的记者站新闻采编人员资格由其新闻机构审核,主管部门同意,由我局核准。记者站新闻记者证由派出记者站的新闻机构向有关发证机关领取并发放。

  三、核发经费

  根据有关规定,新闻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并按照程序申请、审核、打印并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核验程序及要求

  1.此次全国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统一通过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以下简称中国记者网,网址:http://press.gapp.gov.cn)进行。

  2.新闻出版总署统一为各新闻机构免费配备中国记者网数据传输安全加密终端(以下简称“加密终端”),并在中国记者网上提供《领取中国记者网加密终端申请表》、《期刊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申报表》电子文本,请各报纸出版单位下载并填写《领取中国记者网加密终端申请表》经主管部门签章后,报我局申领。

  期刊出版单位申领新闻记者证,须首先进行资格审核。需要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期刊出版单位须报送《期刊新闻记者证申领资格申报表》以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期刊创刊的文件复印件、《期刊出版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最新出版的6期期刊,申请材料由主管部门签章,经我局审核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核准同意,方可申领新闻记者证。

  所有记者证申请、审核、注销、年检等工作程序须通过加密终端进行数据传输。各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加密终端,建章立制,确保数据传输安全。原来使用的加密终端全部作废。

  3.《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以下简称“两表”)的电子文本可在中国记者网或我局网站(http://www.jsxwcbj.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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