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新闻出版(版权)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各处室: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试行)》、《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配套文件,业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
附件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
附件三:《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试行)》
附件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目标,强调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与权威,推进依法行政。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江苏实施《意见》中,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1.增强行政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新闻出版(版权)兼有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双重属性,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关系到新闻出版(版权)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应当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履行法定职能,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快行业法治化进程,保障新闻出版(版权)业健康有序发展。
2.认真总结全面推进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的实践历程。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认真总结、客观分析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的现实状况,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近年来,我省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但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法治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推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法制建设发展不够平衡,行政决策程序和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不当行政、违法行政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客观存在,不同程度地损害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影响了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的政府形象。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正视上述问题的客观存在,不断明确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改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全面推进新闻出版(版权)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3.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实施新闻出版(版权)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新闻出版(版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加快推进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4.总体目标:经过5-10年持之不懈的努力,进一步理顺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与市场、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机制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不当行政和违法行政行为明显减少,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监督明显加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5.基本要求:严格坚持在法治原则、法制框架内履行法定职能,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依法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依法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依法运用行政执法裁量,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遵守各种法定时限,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政府。
三、建立健全新闻出版(版权)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6.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决策程序。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都要制定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着力形成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定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可行性论证程序。
7.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并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行政决策事项;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制度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加快推进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法制建设
8.推动新闻出版(版权)立法工作。着力推进《江苏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立法进程;积极做好修订《
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和《
江苏省音像市场管理条例》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与《
出版管理条例》、《
印刷业管理条例》、《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按时做好省人大、省政府各种地方性法规、规章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9.推动新闻出版(版权)制度建设。适应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需要,紧密结合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实际,加快制定或修订一批适应改革发展和社会监管需要的规章制度。包括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试行)》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10.推动新闻出版(版权)规章清理。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和法治要求的要及时进行修改或宣布废止。对本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情况,要定期进行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并及时对上级行政机关制定施行的各类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提出评估和反馈意见。
五、深化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市、县两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积极推进基层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实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三局合一”体制的市、县局,要进一步明晰法定职能,着力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属地管理、层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要切实加强授权委托事项的跟踪监督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12.依法行使执法权力。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能、法定程序、法定条件、法定期限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要及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重大事项,应当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中说明理由。
13.确认执法主体资格。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由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或未经授权委托的相关部门,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工作。配合新闻出版总署、省政府法制办换发《行政执法证》,定期举办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14.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在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正的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省、市两级行政机关定期组织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抽样检测。
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5.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其报告工作,依法备案各类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同级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承办、及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6.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各级行政机关都要明确具体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的机构和人员。
17.不断创新层级监督机制。上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监督责任;省、市两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不断探索和完善层级监督的新机制、新方式,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在行政赔偿中引入听证、协商和调解机制。
18.着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及反馈制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创造条件;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依法处理。
七、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9.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
宪法、法律和新闻出版(版权)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新闻出版(版权)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各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省局将不定期举行全省市、县(市、区)两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政策法规培训班。
20.建立行政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组织机关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
宪法、法律和新闻出版(版权)有关法律法规,举行行政法制报告会,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必要的专题测试。与此同时,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列为干部年终考核、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1.积极营造学法守法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知识的普法宣传,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章守法、诚信经营。配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重大法律法规实施周年纪念活动,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整合普法资源,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举行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征文大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八、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
2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都要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审理规则。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首长,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3.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本《意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市、县(市、区)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机关,要定期向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