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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方案的通知

  2.申请登记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将填写好的《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出版单位人事部门,符合登记条件,暂无出版单位的人员将有关证明材料直接提交省登记注册机构(省新闻出版局图书出版管理处,联系人:吕咏,电话:83371490)。
  3.出版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登记人员的《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电子版)》,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省登记注册机构提交本单位符合登记条件人员的材料。
  4.省登记注册办公室对出版单位提交的登记人员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电子版)》导入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依据有关证明材料对申请登记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后将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信息提交总署核准。
  5.省登记注册办公室在符合登记条件并经总署核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上加盖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出版职业资格登记专用章。
  (二)注册程序
  1.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从网上下载《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
  2.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将填写好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出版单位人事部门。
  3.出版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注册人员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电子版)》,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分批向省级登记注册机构提交单位符合注册条件人员的材料。
  4.省登记注册办公室将出版单位提交的注册人员所有材料进行复审,并将《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电子版)》导入网上登记注册管理系统,依据有关证明材料申请注册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后将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信息提交总署核准。
  5.省登记注册机构为经总署核准的人员颁发总署统一印制、加盖江苏省新闻出版局责任编辑注册专用章的《责任编辑证》,证书照片上加盖江苏省新闻出版局钢印。
  6.申请责任编辑注册的人员,应首先进行职业资格登记。责任编辑注册申请可与职业资格登记申请同时提出。
  八、登记注册管理系统
  1.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djzc.gappedu.gov.cn)设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登记注册工作主要在该系统进行。
  2.登记注册管理系统经总署登记注册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公布通过职业资格登记、责任编辑注册人员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
  九、登记注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
  6月20日前制定《登记注册方案》,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二阶段:部署组织
  6月下旬组织全省有关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分管领导、人事负责人进行动员,宣传相关政策及登记注册工作的操作培训。
  第三阶段:登记注册
  7月15日前,各单位登记注册的有关上报工作结束;
  7月16日-7月31日,登记注册办公室组织复审;
  8月1日-8月15日,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8月20日起打印证书(责任编辑证)。
  第四阶段:工作总结
  9月底前完成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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