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云政发[2009]18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去冬今春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新机制、新举措和新方法,深入扎实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全面完成了2009年度的改造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中低产田地改造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切实调动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改造中低产田地的积极性,在全省进一步掀起中低产田地改造新高潮,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曲靖市人民政府等45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始终把加强中低产田地改造作为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任务和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加快推进,不断开创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新局面,为我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繁荣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2009年度全省中低产田地改造工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