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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的意见

  (二)科学编制规划。规划编制以国土部门最新核定的2008年底全省常用耕地面积为基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烟草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专项规划,摸清土壤状况,把改造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块,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由州(市)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初审汇总,报省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备案。规划要坚持科学布局,把中低产田地改造与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相结合,要加强各项规划之间的配套协调,把中低产田地改造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结合起来,把长远性目标与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增强建设的计划性和项目安排的系统性,确保规划与实际情况相统一,图纸与实地相统一,规划区域、建设区域和检查验收区域相统一。规划的组织实施原则上以乡镇为实施单元,集中连片、分区推进,做到改造一片,规划和图纸上就销号一片。
  (三)强化技术支撑。采取农、科、教相结合,加强对各级中低产田地改造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优势农产品主产区,逐步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站(点),健全完善全省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耕地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与处理,定期发布耕地质量信息。开展全省耕地地力调查,按地力分级标准进行分等定级,为各地确定中低产田地改造的内容和技术措施提供可靠数据和决策依据。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快实施沃土工程,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和保护性耕作,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能力。
  (四)加大资全投入。中低产田地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和涉及面广的民生工程,惠及长远、投资巨大。根据省委专题会议纪要,省级财政安排中低产田地改造考核奖励和以奖代补资金,对完成任务显著的地方和争取中央资金多、成绩突出的厅局要给予表彰奖励的要求,省级财政从 2010年开始在预算内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奖励成绩显著的地区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各州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低产田地改造。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发展改革部门的以工代赈、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整治、农业部门的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土地治理、烟草部门的现代烟田建设等项目,以县(市、区)为基础、以规划为龙头,各级政府实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项目选择、统一检查验收,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承担筹资和建设管理指导任务,实行分项负责、分类指导、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的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农民和其他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长效机制,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贷款贴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养殖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中低产田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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