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现房屋拆迁管理信息化。建立拆迁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统计数据;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拆迁信息,并形成规范的拆迁指标分析和数据处理方式,实现拆迁动态管理。
5、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以完善的档案收集、登记、保管、利用等管理制度为保障,形成健全的拆迁项目管理档案、拆迁行政裁决档案、拆迁行政处罚档案、拆迁单位管理档案等拆迁档案。
6、公开办事制度。设立对外办事窗口,房屋拆迁许可审批实现一个窗口收件、发证。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基本实现办件结果网上或电话查询。办事程序、收件条件、收费标准公开,各类标识清楚、醒目。
7、服务行为规范。管理人员服务态度耐心、热情、周到,服务用话文明、规范,作风清正廉洁,无“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8、建立拆迁初信初访责任制及拆迁纠纷调处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拆迁群体性、越级、重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解决。
(二)拆迁程序规范化要求
1、申请办理《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有关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2、严格按照《
行政许可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权限和时限,办理《
房屋拆迁许可证》及相关事项的审批手续,《
房屋拆迁许可证》各项内容填写准确、清楚。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拆迁补偿资金监管制度,各项监管措施执行到位。
4、严格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依照规定程序组织拆迁裁决听证,行政裁决书规范、清楚,符合法定文书要求,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
5、行政强制拆迁严格按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合法,行政强制拆迁行为合法,安置补偿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