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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广告监督管理处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广告经营许可、烟草广告审批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一)商标监督管理处

  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实施商标战略,指导企业商标工作,组织申报驰名商标,承担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计划财务处

  拟订系统计划财务、资产、票据管理和内部审计的具体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部门预算、决算编审,监督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承担系统非税收入收缴及专用票据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系统制式服装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系统有关内部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十三)基本建设管理处

  拟订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系统基本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概(预)算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系统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工作;配合做好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审计和房地产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人事处

  拟订系统组织人事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和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指导系统基层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四、人员编制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2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名、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正厅级)、副局长4名(副厅级),正处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督察员5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1名(含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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