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基地和企业的量化分级管理。按照评定标准,做好食品生产基地和企业的量化评定,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按照评定标准,确定监管频次。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村(社区)、市场创建活动,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综合抓好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服务系统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运行机制。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强化自律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支持诚信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自律公约和承诺书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加强各监管部门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同时要不断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农村和社区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做好监督员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食品质量问题严重程度,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被警告或警示的地方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对本辖区内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整治,经整治合格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进一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面前,能够做到行动快捷、工作有序、救援有效。三是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组建一个资质完备、技术精湛的食品综合检验检测机构,统一制定和下达抽检计划,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核拨和监督使用检测经费,统一利用和发布检测信息,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资源,在乡镇(街道)以上从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到批发销售环节,实现100%全覆盖。构建“一中心”、“三覆盖”、“五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逐年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和覆盖面,品种覆盖到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众食品。提高食品快检车的装备水平,扩大快检层面,充分利用快检车“快速”、“机动”的优点,及时为各职能部门提供准确依据。努力构建企业自检、行业检验和法定检验相结合的检验检测机制,多方检测,共同建设食品安全检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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