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2009年禁毒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煤局发[2009]65号)
纠察队、各煤炭管理站:
现将鄂尔多斯市禁毒委员会〔2009〕1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根据我局当前禁毒工作的实际,提出下列要求:
一、要建立强有力的禁毒机制。纠察队、各大路站的党政领导一定要把禁毒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对本单位和个人的涉毒情况,摸底调查,做到心知肚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定期宣教机制。各单位要定时进行禁毒工作的宣教工作(编排宣教日程报到市局),讲清涉毒的利弊,使全体人员清醒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
三、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把禁毒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涉毒检查或抽查,发现涉毒人员及时查处,对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涉吸毒品嫌疑人的要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