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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的通知
(呼政办字〔2009〕80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呼伦贝尔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为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切实做好总量控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分解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呼伦贝尔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减排工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推进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综合采取工程性减排、结构性减排、管理性减排三大措施,扎实开展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完善机制,落实责任,控制增量,调整存量,协调配合,强化监管,协同推进总量控制、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同时,围绕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升工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加强投资引导,明确相关行业环保准入要求和鼓励使用的环保工艺等。严格环境准入,严防高耗能、重污染的企业反弹,推动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0年呼伦贝尔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0万吨、1.8万吨。2009年各旗市区政府要按照呼伦贝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开展污染防治,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加快减排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按时间按计划完成年度的减排任务,确保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减排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搞好统筹规划,加强组织推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检查。各旗市区政府要充实完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督促。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减排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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