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向力力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及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创建计划。
(二)强化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工作的政务环境。
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负责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日常业务工作;建立统一的创业保障体系,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对城乡劳动力的创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各类创业主体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完善灵活创业、就业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的社保政策,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办法;负责做好创业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市委组织部:将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全市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整合党员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推动创业培训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创业带动就业活动氛围的营造;做好创业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创业典型;总结推介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经验。
市委农村工作部、市农业局:负责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抓好农业产业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园区建设;把创业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利用县、乡(镇)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培训推广中心(站)等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
市发改委:负责将全民创业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更新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引导投资导向;配合做好创业项目库工作,及时公布创业指导服务信息。
市经委:指导和推进创业基地建设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建立工业领域创业项目库,组织开展创业项目发布会、企业对接洽谈会等活动;推动创业活动与提升先进制造业相结合,发展产业集群。
市财政局:落实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财政扶持政策,设立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全民创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资融资体系建设。
市工商局:降低创业准入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落实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主体及时核发营业执照;为各类创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