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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政办发[2009]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郴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创业的决定》(郴发〔200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城”建设战略部署,不断完善和落实创业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创新创业促就业机制,激发创业热情,拓宽创业渠道,提升创业能力,壮大创业主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扶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创业带动就业的组织领导体系、政策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和考核体系。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激发创业活力,实现2009-2010年两年可选用的创业项目不少于600个、帮助10000名城乡劳动者实现成功创业、带动就业50000人以上的目标任务。至2010年,全市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到16%以上,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以上,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创业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创业环境满意度达到良好,初步形成以大、中、小型创业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通过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成功创建,在我市建立健全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服务配套、创业资金充足的创业长效机制,为我市今后开展创业促进就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实现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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