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宣传报道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88号)
忻州市新闻处、忻州日报社、忻州电视台、各驻忻新闻单位:
为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宣传报道工作,经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对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要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新闻审批把关制度,规范审核程序,保证报道质量。具体规定如下:
一、规范报道内容
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现场办公,以及召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等;以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及重大活动;涉及市政府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通报、公示、新闻发布。
二、把握报道原则
政务宣传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讲求政治原则和社会效益,既要体现时效性,更要体现真实性。
三、把好报道质量关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进行审核把关,把好政策关、事实关、文字关、数据关以及涉密关,坚决避免因信息失误、报道偏差、失密泄密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