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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忻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等两枚印章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忻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等两枚印章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和“忻州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两枚印章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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