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大行动”、“四项基础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
2. “四大行动”的开展情况。
“四项基础工程”的建设情况。
3. 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之间开展相关活动的情况。
4. 联络员及工作职责。
时间:
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方法:
1. 听汇报,由牵头部门负责人汇报。
2. 看台帐,要有具体文字、图片资料、典型实例。
3. 通报。
(二)对县(市、区)的督查
主要内容
依照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促进会要求,体现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特点,重点对下列内容进行督查。
1. 成立和调整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组情况。是否体现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组(已成立的是否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进行了调整,以正式文件为谁)。
2. 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情况。是否明确专(兼)职人员,有无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办公制度。
3. 工作开展情况。《纲要》总体方案和九项任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有无年度工作计划的总结。针对“四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施“四项基础工程”建设情况(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4. 各牵头单位具体实施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情况。
5. 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全民科普活动重点法定科普宣传日活动及科普资源建设情况。
6. 政府推动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时间:
各县(市、区)督查安排在11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方法:
1. 听汇报:县(市、区)全民科学素质领导组成员参加,由领导组组长汇报工作;
2. 看台帐:要有具体的文字、图片资料及典型实体;
3. 通报结果:将督查内容量化打分、排队通报。
望各县(市、区)接知后认真抓好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真正从财力、人力、物力保障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开展,并取得明显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成效,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各部门协作、全民参与促进和谐的局面。
附件:1. 忻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督查内容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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