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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
(忻政办发〔2009〕158号)


各产煤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工作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发[2009]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办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证照变更手续和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近期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统一对当前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紧迫形势的认识

  6月26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后,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7月份,我市又组织召开了兼并重组推进会,要求各主体企业于8月20日前进驻。截止目前,我市神池县、偏关县的整合方案已经批复,原平市、保德县的整合方案也即将下文。我市67处矿井中除单独保留的7矿主体不变外,有10家主体企业已经进驻。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原平市原宁煤业至今未确定主体;二是宁武县三座矿井、神池县两座矿井至今未进行名称预核准;三是各主体企业进驻迟缓,未能按省、市政府要求及时进驻被兼并煤矿企业。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举措,目前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县(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信心,统一步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站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立场上,正确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精心组织,加快推进,圆满完成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工作任务。

  二、努力实现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目标任务

  1.要坚持统筹协调、分类处置的原则,及时完成当前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的办证、签约和接管进驻任务。一是按期完成省政府核准的67座保留煤矿的证照换发审领任务。二是对59座整合关闭矿井实施关闭。三是对40座政策性关闭矿井,5座禁采区关闭矿井,4座事故关闭矿井实施关闭。关闭工作由兼并主体企业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省政府“关井六条标准”及兼并重组方案批准时间实施关闭,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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