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
组长:张占元
成员:市消防支队、安监局各1人
督查区域:忻府区 静乐县
第二组
组长:韩卫民
成员:市消防支队、建设局各1人
督查区域:原平市 宁武县
第三组
组长:侯高晨
成员:市消防支队、教育局各1人
督查区域:代 县 繁峙县
第四组
组长:王景明
成员:市消防支队、文化局各1人
督查区域:定襄县 五台县 五台山风景区
第五组
组长:任 闽
成员:市消防支队、公安局各1人
督查区域:神池县 五寨县
第六组
组长:张林俊
成员:市消防支队、劳动局各1人
督查区域:保德县 岢岚县
第七组
组长:胡俊生
成员:市消防支队、质监局各1人
督查区域:河曲县 偏关县
四、时间安排
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从8月10日--10月20日。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8月10日--9月1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方案,结合自身特点制订本地的落实方案,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督察整改阶段(9月11日--10月10日)
市政府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察,抽查不少于各地第一阶段检查单位总数10%的单位。重点检查法律文书是否下发、火灾隐患是否整改、有无新的火灾隐患等。
第三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评比,总结工作成效,查找突出问题,表彰和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整治措施
(一)凡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审核验收不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二)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