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城区燃气供应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忻政发〔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忻州城区燃气供应体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
忻州城区燃气供应体制改革方案
我市城区燃气供应已由二十多年来靠煤气单气源供应发展为煤气和天然气双气源供应、两家公司分区经营的格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环境质量要求的迅速提高,市民要求改善生产生活用气愿望的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的全面实施,这种双气源双企业分区经营的体制已严重不适应发展需要。理顺燃气供应管理体制,改变经营模式,对市煤气供热公司和天然气有限公司撤销重组,由一个企业统一经营管理,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用气,不仅特殊重要,而且非常紧迫,是唯一的选择。为此,市政府2009年8月4日研究决定:对忻州城区燃气供应体制进行改革,撤消市煤气供热公司和市天然气有限公司,组建忻州市燃气总公司,实现由一个企业经营城市燃气供应,为城区燃气发展铺平道路。
一、燃气供应体制改革坚持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从城区用气事业健康发展、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市民用气质量的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坚持改革、推进发展、维护稳定。
2.坚持确保国有资产不留失和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地对煤气供热公司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按多种股份组建新的燃气供应股份企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
3.坚持对分流人员妥善安置的原则。由新组建的燃气总公司、城市市政服务中心安置为主,其他渠道和提前退休安置为辅,确保煤气供热公司的重组和分流人员有单位、有岗位、有事干、有着落;收入有保障、有提高。
4.坚持燃气供应平稳安全的原则。确保改革过程中,管理体制调整中,人心不乱、工作不断、杜绝停气、断气和安全事故发生,平稳过渡,顺利推进。
二、忻州燃气总公司的组建
新的燃气总公司以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原市煤气供热公司供气部分的资产为主要股本,按多种股本成份组建新的现代股份企业,负责忻州城区燃气(天然气和煤气)的供应、运营、管理、发展,按股本构成确定董事会,管理层实行聘用制度,职工实行合同制,进入新公司的职工原事业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不变。政府要安排一定人员代表国有股份进入领导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