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
(忻政发〔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6]90号、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8]41号文件和5月11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切实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现就加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组成的担保体系。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近年来,各县(市、区)先后成立了一批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这些机构在人才培养、风险防范、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存在机构规模小、担保能力弱、布局不合理、运行不规范、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政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抓手,也是“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站在“三保”高度,着力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力,不断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行机制,切实改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快速健康发展,以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促进全市中小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和谐忻州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规范管理、多层次构建的方针,积极发展政府独资或控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加快建立覆盖全市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有序竞争与行业自律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