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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的通知


  六、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文档登记备案制度(10分)

  (一)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本级政府报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分)

  (二)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每季度向市政府法制办报告政府法制工作情况小结;(3分)

  (三)建立政府法制工作登记备案制度,各项工作有据可查;(2分)

  (四)积极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在本年度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2分)

  附件2
2009年市直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目标
责任制分解考核指标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暨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晋政法字[2009]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指标:

  一、做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20分)

  (一)在本部门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报告会等形式,强化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决定》和忻政办发[2008]40号《关于全面推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通知》的学习宣传工作;(5分)

  (二)全面总结五年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5分)

  (三)选择1-2个基层单位,加强指导,重点培养,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5分)

  (四)培养本系统、本部门法律人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执法监督和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5分)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15分)

  (一)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关制度;(5分)

  (二)在本系统、本部门开展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档案;(5分)

  (三)按照《山西省行政处罚备案办法》规定,依法报备本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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