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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陆恒玉同志郴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追授陆恒玉同志郴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郴政发[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陆恒玉,男,1963年6月出生于湖南耒阳,生前系郴州电视台主任记者、社教部主任,九三学社郴州市委委员、湖南省政协第九届委员、郴州市政协第二届常委、郴州市政协第三届常委。2009年2月因积劳成疾、医治无效逝世,年仅46岁。陆恒玉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采访第一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用自己的一生谱写了爱“岗敬业、勇创一流”的感人篇章,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社会核心价值观。在我市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尤其需要一大批像陆恒玉一样的好干部、好市民、好群众。根据陆恒玉同志生前的一贯表现和突出事迹,市人民政府决定,追授陆恒玉同志“郴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陆恒玉同志为榜样,学习其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关注民生、淡泊名利、仗义执言的高尚情操,为促进郴州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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