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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郴政发[2009]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准确掌握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状况的基础性调查。自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的人口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组织开展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查清10年来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于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为国家和省、市、县各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人口普查的时间和内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工作措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工作周期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口普查的准备工作。要在2010年人口普查正式登记之前,切实做好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1.组建精干高效的普查队伍。从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户籍民警、中小学教师、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和离退休人员中临时选调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强、文化素质较高、懂业务懂政策、熟悉本地情况、有一定调查工作经验、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普查员。市县两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做好普查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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