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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意见

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意见
(郴发[2009]9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府管理创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富民强市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湘发[2009]1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对各县市区、市直及中省驻郴单位逐步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把郴州建设成为“湖南最开放城市、湘粤赣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目标,突出项目建设与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发扬“纵比上台阶、横比争一流”的进取精神,进一步改进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注重改善民生及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绩效导向、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系统全面、科学规范、协调发展;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群众公认;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考评结合;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

  二、考核评价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考核评价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向力力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何文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毕华任副组长,市政府秘书长袁佳游、市委第一副秘书长曹建平和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的绩效评估办公室,与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合署办公。各地各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条块结合、覆盖全市的考评工作体系。

  三、考核评价的内容和指标

  考评的内容设置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特别是解决民生问题的情况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又全面考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状况、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行政效能与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分类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明确不同的目标要求,做到科学合理、简便易行。考评内容和指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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