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着力构建教育监督、预防为主的防腐惩贪机制。把预防腐败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增强全社会反腐倡廉意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深化干部警示教育,增强干部“免疫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等制度,建立“正职统揽、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运行机制。加强对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重要岗位的监督,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和效果。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预防机制,加强对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国有资产转让、土地出让、干部选任、司法执法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减少和杜绝滥用权力的制度漏洞。按照“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原则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21.着力构建重点防范、综合治理的维稳安全机制。强化预警,加强信息搜集研判,注重隐患排查和源头治理,加强电力、交通、防洪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场所和公众消费品的安全监管,加强人民调解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分门别类制订应急预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避灾演练,努力把事故防范在未发之前、应对在初发之时、解决在萌芽状态。注重源头,坚持不懈开展“大接访、大下访”活动,坚持不懈为民办实事、排忧解难,坚持不懈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不懈排查涉边、涉企、涉军、涉矿、涉法涉诉矛盾,坚持不懈排查尾砂库、矿山开采、小水电、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隐患,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诱因。强化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积极构建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运用,加快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重视抓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标准,建立权责利相对应的法律追究惩治体系。整合工作力量,创新市、县领导办点和派驻工作队的方式方法,把维稳、安全、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整合起来,发挥帮扶一地、平安一方、发展一方的作用,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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