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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要强化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援助,对离校后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要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就业见习,优先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优先帮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享受规定贴息。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岗位。对“零就业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低保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可采取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的方式,放宽政府购买岗位限制,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全面促进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

  六、把开展毕业生见习与提升就业能力有机结合

  (一)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市级青年见习基地作用,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和促进供需见面。要定期了解就业见习单位的有关情况,加强与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的沟通,协调解决就业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要指导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就业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毕业生的依据之一。

  (二)大力开展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活动,充分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示范作用,在基地见习期间由省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基本生活补助,同时所在地财政补助300元,并鼓励见习基地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

  (三)尝试将见习基地延伸到社区公共管理服务部门。拿出一部分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每个区设立一个见习基地,每期3个月,见习期间由市财政提供每人每月500元基本生活补助,并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

  七、要全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的贯通联动。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用人单位进校园招聘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一)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共同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络平台,做好毕业生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免费提供求职登记、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服务,免费为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提供需求信息登记,并与省毕业生就业网和有关高校网站链接,逐步建立统一的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依托网络联盟,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定期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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