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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三)加快完善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强行政效能监察。

  加快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步伐,对权力运行实行全程监控。系统对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作程序、办事效率实行全程监控,为行政监察及效能评估工作提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信息。网上行政监察监控实行分级管理。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综合分析和数据的筛选应用。市级各部门的监察、法规(法制)等职能处(室)负责对本部门,县区监察、法制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行政权力事项的流程监控、效能监控、异常报警、异常处理等监督工作。

  三、工作步骤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实施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强化宣传发动,明确各项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组织培训,对有关人员进行权力清理、目录编制、流程图制作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全面清理审核。清理的范围为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清理工作分清理登记、审核确认、审定公布三个步骤。

  第三阶段:编制目录和运行流程。对已经­确认公布的行政权力,由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目录下每项权力的静态信息,根据法定程序和单位内部运行程序结合市软环境建设成果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并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第四阶段: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依托现有信息网络基础,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前提下,建设连云港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所有行政权力实行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网上监察。行政机关与行政权力相关的所有非涉密信息,都要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或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公开。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部门自建的行政权力信息系统,建成后经­试运行和自行验收后,由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本级及各县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推进、协调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本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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