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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清理和规范行政权力,统一集中上网公开。

  1.全面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对本单位所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行政强制权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权。

  2.认真编制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各部门按照《连云港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规范-部门及行政执法事项编码规则》的要求,对经过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职权目录应按照权力的类别分类编写,列明权力编码、行使依据、承办机构等。

  3.申报核定和统一集中公示。各部门将清理的结果,包括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相关规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其中,垂直管理部门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涉及人事编制的报本级政府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二)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政府上网工程。

  1.推进机关办公自动化,建立健全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电子政务网,在依法对权力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权力运行,形成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并通过电子信息系统予以固化。在部门电子政务的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要立足高效、节约,已建立行政电子政务系统的单位要继续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未建立行政电子政务系统的单位(除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外),可以直接进入市统一办公平台办公,节约经费,实现资源共享。

  2.推进机关联网办公,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实时监控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电子政务外网,畅通机关部门之间、市与县区之间的信息传输渠道。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在市电子政务内网平台上,分类建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行政许可,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环保、交通、城管等各个专门管理平台,推进网络化办公和并联审批,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办事效率。

  3.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建立健全公众服务和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加强“中国连云港”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机关互联网网站群建设以及政府互联网站的管理。强化网络信息交互,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不宜公开的事项外,机关办公信息应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增强机关办事执法的透明度。积极扩大网上审批、交费、办证、求助等应用项目,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与市民的网上互动,征询市民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全市各投诉中心实行联网管理,进一步提高机关为民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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