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的通知
(六政办〔2009〕90号)
金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全市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市容景观,市政府决定实施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要求明年2月10日前基本完成各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一)沿街建筑物立面更新工程。对44幢楼18071.9平方米墙面更新、516台空调外机遮挡、20余处400多平方米违法搭建拆除。
(二)街面商业经营秩序整治工程。包括794户商家门前经营秩序(出店经营,流动摊点,环境卫生等)、非机动车停车秩序、书报亭、电话亭等整治工作。
(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提升工程。改造或拆除楼顶巨型广告23块,共计2726.5平方米,更换店招794块,拆除1座高立柱广告,3个过街龙门架,清理沿路各类“牛皮癣”等。
(四)夜景亮化工程。对整治范围内的重点楼体、重点区域、重要节点进行立体式亮化。
(五)杆线迁移和人行道板维修工程。迁移2条10KV沿路架空电力线,29条过街电力、光缆线路,维修人行道方砖破损1999.5平方米。
(六)卷闸门更换和拆墙透绿工程。对沿街653个卷闸门进行更换,对50米围墙改建成通透式栅栏。
(七)交通秩序整治工程。优化沃尔玛门前交叉口交通秩序,取消6个公交站台,改建港湾式公交停靠点。
(八)绿化提升工程。补植人行道和交通分隔带绿化。
(九)路面改造工程。对全长2.9公里路面铺设沥青,实现黑色化。
二、强化工作责任
根据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的任务和责任划分,进一步完善梅山路景观提升工程规划方案,由市规划设计院负责;沿街建筑物立面更新工程、街面商业经营秩序整治工程、户外广告整治、夜景亮化及拆墙透绿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夜间亮化管理和人行道板维修工程由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杆线迁移由供电、电信、广电等业主负责;卷闸门更换由市工商局、市容局牵头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工程由市交警支队负责;绿化提升工程由市园林处负责;路面黑色化改造由市重点办负责;施工环境按属地由金安区政府、所在街道、派出所负责。
三、加大督查力度
市城管执法局要密切配合市政府督办室、市文明办做好跟踪督查,坚持每周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整治提升工程结束后,市政府将对考核验收合格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未能如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单位,除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外,今、明两年不得参加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综合型评比。
四、营造宣传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景观提升工程对改善人居环境、投资环境、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外向度的重要意义。市“一报两台”要组织精干力量全程跟踪,超前宣传相关政策,适时报道各责任单位的工程进度,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为推进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争取广大市民、工商户和沿街企事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市容景观提升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金安区政府、沿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梅山路市容景观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表》(附件2)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每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程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