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四)合理布局中医机构。将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合理布局中医药服务资源,办好市、县(区)中医院,形成以市、县(区)中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为重要力量,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以及中医“坐堂医”诊所等为补充,多种类型共存的、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领域的作用和优势。
(五)推进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切实加强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的配置。经过2-4年的建设,市、县(区)中医院达到国家新出台的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市中医院通过三甲中医院复核,江宁区、高淳县中医院通过二甲中医院复核;再经过2-3年努力,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三甲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浦口区、六合区和溧水县中医院分别达到二甲中医院标准。
(六)加强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高度重视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建设,5年内,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均按要求设立中医科、中药房,并设置一定数量的中医病床;其中90%以上的综合(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积极开展国家和省级综合医院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和示范中医科的创建工作,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我市再创建1-2个全国综合(专科)医院中医工作先进单位、3-5个省级示范中医科。
(七)进一步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各区县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设立中医科,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药专业人员,有条件的中心可设立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提供中医药服务,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5年内,再创建10所南京市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个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1-2个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三、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八)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突出中医“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强化中医在预防保健方面的功能,将中医药的预防保健与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疾病康复等社区卫生服务有机结合,送中医药服务和中医保健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把中医药服务贯穿到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过程,全面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丰富中医药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