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选拔医疗骨干参加德中医疗交流项目赴德国培训的通知
(豫卫国际〔2009〕103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学习国外先进的医疗技术,加强德中医学学术交流,提高我省医疗技术水平,经协商,我厅决定与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联合组织开展德中医疗交流项目,选派医疗骨干赴德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德中临床医疗交流项目是由德国政府、德中科技交流协会、德中科技交流基金会共同资助,德国医学会支持的国际医疗交流项目,其宗旨是通过与德国医疗机构多方位交流,搭建德中医疗合作的新平台,促进我国医疗系统整体水平的发展。所有参加德中临床医学交流项目的中国医生,可以进入德国的医院、科室,亲身参加到与德国指导教授的手术当中,并与德国医生进行直接的医疗学术交流。
(一)培训方式
1、选拔医疗骨干在德国知名医院和医疗机构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观摩、学习和交流,参观欧洲著名医疗集团,参加国际间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
2、德国专家将在适当时候回访被培训优秀医生所在医院。建立德中之间持续、多方面的技术合作关系。
(二)培训内容
1、外科:普外科、腔镜肝胆外科、肝胆外科、肛肠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外科、胸外科、血管外科(周围血管)、颅脑外科、脊柱外科。
2、内科:内科(介入)、呼吸内科、泌尿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介入)
3、妇产科
4、眼科
(三)培训时间
2010年,境外培训时间85天。
(四)选拔人数
初步定为30人左右,通过德方英语测试后经我厅及德方最终审批合格者。
二、经费资助及有关待遇
(一)在德国发生的培训费用、课时费、培训中医疗器械的使用保险等费用由德国科协和德中科学技术交流协会承担。
(二)德方向派人单位收取相应费用共计5300欧元(按支付当日汇率以人民币支付),包括中德往返国际机票、学员在德国期间的食、宿、行、保险等费用。
(三)出国培训人员的国内旅费、签证费、出国手续代办费、出国前预培训费由各派人单位负责,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