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批准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单位进行检查校验的通知
(豫卫科〔2009〕38号)
洛阳、漯河、焦作、信阳市卫生局:
根据《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的伦理原则》以及《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开展,近期将对你辖区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单位进行检查和校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校验的单位(见附件1)应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的要求进行自查,并认真如实填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表》(见附件2),由当地卫生局审查合格后,于2009年12月1日前报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
二、卫生厅专家组将根据各单位材料报送情况,采取审阅材料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校验。
三、校验的重点内容:复核相关技术数据;是否按照审批范围实施技术;技术实施与掌握情况:包括实施技术的总体数量、适应症掌握、减胎术应用、促排卵药物应用、卫生技术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方面;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日常工作管理、档案管理及随访管理等内容;自查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涉及医学伦理等方面的内容。
四、依据专家意见,校验合格的单位,可以继续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校验不合格的单位,停止开展该技术。
五、请各单位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校验准备工作,无故不填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表》,不配合校验工作,视为校验不合格。
六、各省辖市卫生局要积极配合卫生厅做好本次校验工作,对各单位填报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校验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及时上报卫生厅。
本通知及附件可从河南卫生网下载(网址:http//www.hnwst.gov.cn)或公共邮箱下载(hnwstkjb@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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