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根据《
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第
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
(一)拒不执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政策、省政府规定,引发恶性事件或重特大安全、环境等事故的;
(二)作出的决定、命令、指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政策、省政府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引发在全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的;
(三)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或引发恶性事件的;
(四)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附件3
2009年度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认识方面情况(12分)
1、研究制定本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3分)。未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的,扣3分。
2、把依法行政作为本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在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围绕省委省政府年度中心任务,对依法行政工作有部署有安排(1分)。未对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的,扣1分。
3、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担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5分)。(1)未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扣4分;(2)未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采取措施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的,扣1分。
4、部门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履行对依法行政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的领导职责(2分)。(1)未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扣1分;(2)未主持研究本系统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大事项,切实解决事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要问题的,扣1分。
5、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执行情况(1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政府报告本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1分。
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情况(14分)
6、行政决策程序制度(3分)。包括:(1)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决策事项听取公众意见制度,(2)涉及专业性较强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3)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上述制度有一项未建立,扣1分,扣完为止。
7、政府信息公开制度(4分)。包括:(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上述制度有一项未建立,扣1分,扣完为止。
8、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制度(4分)。包括:(1)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2)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3)行政处罚实施程序制度,(4)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上述制度有一项未建立,扣1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