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10分)
10、市级拥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驻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情况(3分)。(1)应进驻率未达到70%的,扣1分;(2)应进驻率未达到60%的,视情扣2-3分。
11、发展和改革、经贸、公安、消防、劳动、国土、环保、建设、规划、园林、城管、城建、交通、农业、水利、卫生、地税、工商、质监、安监、人防部门进驻行政服务(审批)中心(1分)。上述部门有其中之一未进驻的,即扣完本条1分。
12、市级拥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情况(3分)。(1)应进入率未达到80%的,扣1分;(2)应进入率未达到70%的,视情扣2-3分。
13、发展和改革、经贸、公安、消防、劳动、国土、环保、建设、城管、卫生、工商、质监各部门审批事项依制度规定应进入率达到90%(1分)。有其中一家未达到的,即扣完本条1分。
1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分)。市政府未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出台并落实进一步深化改革措施,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促进和扩大社会投资的,扣1分。
15、行政服务(审批)中心群众办事满意情况(1分)。满意率未达到98%的,扣1分。
四、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8分)
16、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情况(1分)。本级政府未在档案馆或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的,扣1分。
17、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布上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分)。未公布的,扣1分。
18、组织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3分)。包括:(1)全面清理本级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权力,(2)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3)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上述工作有一项不符合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即扣完本条3分。
19、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情况(本条共3分)。市政府门户网站在本年度全省政府网站测评中位次为倒数第一的,扣3分;位次倒数第二的,扣2分。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情况(3分)
20、贯彻《
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工作情况(1分)。未对本地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进行贯彻布置的,扣1分。
21、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1分)。未按有关规定开展清理的,扣1分。
22、市政府制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1分)。有一件超越权限或违反程序的,即扣完本条1分。
六、规范行政执法情况(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