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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绿色通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政字〔2009〕121号)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绿色通道”实施方案

  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也是中央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把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最让人民群众和家长放心的建筑,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和刻不容缓的责任。为优化工程实施环境,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对党、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工程组织和实施工作,让千千万万的师生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二、总体要求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强化保障能力,围绕保证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的目标,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超前指导,对校舍安全工程涉及到的规划、用地、立项、报建、审图和招投标等各个环节的手续办理问题,要充分发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绿色通道作用,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工程无障碍实施,无负担运行。

  三、具体措施

  (一)市规划部门在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要简化审批环节和要件要求,在行政许可时限内实行即接即办,各环节审签限制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从速从快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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