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连政发〔2009〕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十二届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工业优化升级步伐,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本意见实施期限为2009-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坚持结构优化与总量扩张相结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方针,既努力化解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着力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工业优化升级的中心环节,加大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市场调节、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主动走转型升级之路。
--坚持增量投入和存量调整并举,既重视增量投入,又重视存量提升,用高水平的增量带动存量优化调整,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坚持发挥政府在工业优化升级中的促进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公共服务和政策扶持,着力营造有利于优化升级的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成效。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逐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25%,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三新产业和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0%。
(二)企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到2012年,科技研发投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培育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产学研共建实验室100家,培育10个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