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以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各类人员应清楚自己的责任,在其岗位要充分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工厂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一、经理
⑴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主持制定产品与工作质量标准、考核制度;检查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⑵负责公司内的产品和工作质量全面工作。
⑶全面协调和处理质量管理问题。
权限:
1、有权决定本公司发展方向中重大决策问题、有权审批公司设备改造计划,生产、销售及培训计划。
2、对公司的人事有任命权。
3、对公司的资源配备有决策权。
二、质量负责人
⑴全面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⑵确保质量工作体系的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
⑶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安全体系的业绩,包括改进的需要。
⑷在整个组织内促进顾客要求意识的形成。
⑸就质量安全体系有关事宜对外联络。
权限:
1、有权处理与质量有关的问题,对产品的最终质量负责。
2、对危害产品质量的一切行为有权制止或否决。
3、对各部门的质量职能执行情况有权监督。
三、生产部部长
⑴按生产计划,保质保量的安排生产任务。
⑵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⑶认真按生产操作规程和程序步骤进行生产。
⑷认真按生产程序和产品质量要求做好检验工作。
⑸向生产各岗位人员交代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
⑹对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权限:
1、对不合格原材料有权拒绝使用。
2、有权按计划的要求安排生产进度。
3、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有分配权。
四、供销部部长
⑴负责编制原材料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⑵对产品在配送过程中的质量负责。
⑶安排产品配送前的质量检验工作。
⑷受理并处理好有关客户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
⑸受理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反映到质量部门和生产部门。
权限:
1、对不合格原料有权终止供货。
2、对不合格成品有权拒收。
3、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有分配权。
五、办公室主任
⑴负责文件和资料的统一管理。
⑵负责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权限:
1、对公司文件有保管权,不得丢失、损坏。对丢失、损坏文件的责任人有处置权。
2、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有分配权。
六、质量部部长
⑴负责编制工序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
⑵负责组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试验和验证工作。
⑶负责针对产品质量问题,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⑷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与保持。
权限:
1、对不合格产品有权处置。
2、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有分配权。
七、化验员
⑴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验证工作。
⑵按有关国家标准、企业检验规程的要求,进行认真取样和化验。
⑶化验员独立行使职权。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判定具有完全独立性,不受任何人的影响和干涉。
⑷做好实验室设备、检验仪器的维护、保养、校对。(避免因设备问题而造成的质量问题。